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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彩平台官网畜牧家禽畜牧局管什么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畜牧局主要职发布日期:2024-02-02 浏览次数: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全市涉牧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的制定;组织拟订全市有关畜牧、种畜禽、兽医、兽药、饲料等规范性法规草案。

  (三)组织拟订种畜禽、杏彩体育兽医、兽药、饲料、牧草种子、畜牧兽医器械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等地方标准,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四)负责畜禽养殖、种畜禽、兽医、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资源的开发及草地建设、保护和监管工作。

  (五)指导全市畜牧业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畜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区域布局和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地方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开发,推广畜禽新品种;培育保护和发展畜产品品牌;参与扶持畜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和提出项目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六)指导畜牧业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促进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促进全市大宗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

  (七)负责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八)负责全市动物防疫工作。拟订并组织落实动物防疫、检疫等规范性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动物防疫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种畜禽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工作;负责全市畜禽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负责全市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工作。

  (九)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兽医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培训、考试、考核和管理工作。

  (十)承担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指导生鲜乳收购站布局规划和建设;负责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督管理;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十一)承担畜牧业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开展有关畜牧业统计工作,发布畜牧业经济信息;负责畜牧业信息化建设,指导畜牧业信息服务。

  (十二)组织制定全市畜牧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组织实施畜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畜牧业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市畜牧兽医科技推广队伍建设管理;负责畜牧业服务体系的建设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畜牧业环保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畜牧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负责指导联系学会、行业协会工作。

  (十三)承担周口市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周口市饲料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计划生育、保密杏彩平台官网、信访工作;承担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突发重大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畜牧业重大问题调研;承办畜牧业法律法规草案及部门规章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畜牧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提出扶持畜牧业发展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有关政策建议;承担畜牧业投资和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和行业审计;承担畜牧业外资项目管理和招商引资工作。

  拟订并实施畜牧业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指导畜牧业生产;落实扶持畜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养殖和产业化经营;拟订畜牧业畜禽改良规划,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的登记和保护工作;依法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指导畜牧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畜牧业生产统计工作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制定饲料工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饲料行业技术规范和产品质量标准;负责饲料行业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组织实施饲料行业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负责饲草饲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拟订奶业发展规划计划、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奶源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和奶畜养殖管理;指导生鲜乳收购站布局规划和建设,负责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督管理;负责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开展生鲜乳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指导建立养殖档案和生鲜乳收购、销售、检测记录。

  组织落实动物防疫、检疫有关地方性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动物防疫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动物标识及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动物防疫工作;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工作;负责动物卫生监督和动物疫病防控机构业务工作的监管;负责基层防检队伍的组织、培训、考试、考核和管理工作。

  组织落实兽医、兽药、兽医医疗器械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承担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培训、考试、考核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兽药工业发展规划;负责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兽药质量监测检验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兽药广告的审批工作;承担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体系建设规划;组织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实施全市兽医、兽药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计划;组织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评估,发布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组织协调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的整治规范工作。

  承担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畜牧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畜牧业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承担畜牧业外事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市畜牧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9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工勤人员2名。

  本规定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