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城区市民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六城同创”工作要求,现就在城市建成区内及城中区禁止放养家禽、家畜及宠物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市建成区内及城中村禁止居民放养鸡、鸭、鹅、猪、牛、羊、马、兔、犬、猫等家禽、家畜及宠物,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应当圈养,但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卫生杏彩体育。否则,由部门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二、禁止放养家禽、家畜及宠物的范围:县城建成区及城中村范围内(上街村、下街村、仁民街社区、金星村)。
三、凡在城市建成区及城中村内发现放养的鸡、鸭、鹅、杏彩体育官网app猪、牛、羊、马、兔、犬、猫等,公安、、农业农村、村委会、社区等有关部门均有权捕杀,并按有关规定没收处置。
四、凡携带犬猫只出行时,必须栓好犬链,严禁放任犬只自由活动,不能影响行人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不能污染环境,影响市容市貌。
五、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苍山西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做好禁止上述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和执法工作,引导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安全、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六、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妨碍公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严肃处理。